通知公告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
新生开学工作的通知
2023年02月01日 16:39
各校外教学点:
根据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为做好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开学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材料发放
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将录取通知书和学生手册等入学材料及时完整地发放或寄送给学生本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对于无法联系或被邮政部门退回的录取材料,要做好登记。
二、入学报到
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入学报到工作,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和《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23级新生入学须知》(https://jxjy.gxmzu.edu.cn/info/1015/8360.htm,以下简称《入学须知》)的要求,认真制定新生报到接待方案,确定报到时间、地点和流程,并及时通知每一位新生,落实专人负责新生接待工作并指导新生办理报到相关手续。
三、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一)各校外教学点在新生报到时,组织新生亲自核对、填写《( 站点)广西民族大学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报到表》等材料,务必认真仔细、逐一比对核验新生身份证信息与录取通知书及电子数据库的信息是否一致,人证是否相符。对于专升本层次新生,务必按照要求,认真仔细地核验前置学历材料,尤其是前置学历获得时间必须在2022年8月29日之前;对于免试入学的学生,务必复查免试入学资格证明材料。
(二)非广西户籍考生(其身份证为非广西公安机关核发的考生),需提供广西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2022年8月29日之前签发)本人的卡片式居住证进行核验。
(三)请各校外教学点于2023年3月20日前,督促新生根据《广西民族大学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网上注册工作流程》(附件1),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人脸识别、信息校对,并填写学生登记卡、提交相应电子材料。
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是新生入学报到的重要环节,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对于不能出具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本科结业证或以上证书者;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对身份证信息与新生名册、电子档案不一致者,请立即将情况上报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并填写《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附件2),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四、费用
(一)学费:各校外教学点督促2023级新生按照《入学须知》中的时间和方式将学费直接缴到学校指定账户,不得代收学费。
(二)教材费:学校不统一收取教材费,教材由学生按教材清单(学校将于3月前提供)自行购买。如学生自愿委托站点订购教材,站点不得超出所订教材的标价收费,也不得借此机会向学生乱收费,同时,必须做好教材收费、发放登记以及教材费用结算。
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遵守《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不得代收、乱收学生相关费用的通知》(继教院〔2020〕38号)的各项要求,做好学费催缴和其他有关工作,不得借学习平台费用、服务费用或给予折扣等名目,施行代收、乱收费用的行为。
五、开学典礼和入学教育
(一)有条件的校外教学点可组织召开新生开学典礼,烘托良好的学习氛围,同时进行入学教育,组织学习《学生手册》,告知新生在学习期间的各类注意事项,尤其是教学、管理关键环节注意事项,强化学生自我管理意识。对于专升本、高起本层次的新生,还应重点介绍学校对于毕业论文写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在学籍注册后,结合《学生手册》的内容,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课程的考核。
(二)请各校外教学点将活动安排计划提前一周报继续教育学院。
六、教学工作
2023级新生的具体教学安排另行下文通知。
七、其他
各校外教学点根据新生报到注册的实际情况,在《广西民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级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上注明“可注册入学”、“保留入学资格”或“放弃入学资格”等内容,还须注明转站点或转专业等学籍异动,负责人在表上签字并盖具公章。于2023年3月20日12:00前,将《2023级新生报到情况统计表》《2023级新生未报到新生具体原因统计表》《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提交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以便进一步做好学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注册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民族大学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网上注册工作流程
2.广西民族大学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异常情况登记表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