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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2025年03月13日 17:28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对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根据广西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以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拟作退学处理:
1.覃冰清等6名2018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本层次学生,于2025年2月2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7年);谢聪成等75名2019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学生,于2025年2月2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6年),且未申请办理结业或肄业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1。
2.龚宏日等475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未按学校要求缴费,未办理任何手续且欠费达半年以上,具体名单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13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本人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提交纸质申请(邮寄材料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我院审核通过后方予以办理,逾期不予受理。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并按自动退学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学籍。
本公示视为拟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纸质申请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何老师,联系电话:0771-3260488。
特此公示。
附件:1.拟作退学处理的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2.拟作退学处理的部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名单(未按学校要求缴费)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