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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警惕并坚决抵制“缴纳答辩费”等诈骗行为的严正声明
2026年05月22日 10:11
近期我校陆续接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反映,一些不法分子冒充答辩助理或教务老师,通过QQ、微信等途径,利用“不缴纳答辩费就不通过答辩”“不缴纳答辩费就不能参加二次答辩”等话术实行网络诈骗,严重干扰了学生学习生活,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损害了学校声誉。为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财产安全,现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各项费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所有需缴纳的费用均由学生本人直接缴纳到广西民族大学指定的财务账户,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单独代收任何费用,同时也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任何名义代收费、乱收费。
二、首次参与论文写作批次的学生及已缴论文重修费参与论文写作批次的学生,均不需额外缴纳论文答辩费。学校从未授权任何个人、单位或机构单独收取学生的答辩费,各校外教学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
三、对于个别机构或个人的违规侵权行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正当权益。
最后,请广大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可及时向学校反馈。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771-3260488/3263012。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