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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

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检查督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年11月20日 08:03

学院、校外教学、全体在校生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掌握学生学习动态,更好地督促、提醒、服务学生学习,切实提升学习质量与效果,现就教学检查督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根据各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当前学期线上课程目录,对各专业开课及学生学习情况进行逐个核查,避免漏开、漏学课程

(二)做好学生网络学习督学工作。对未参加线上学习、学习进度落后的学生要做好督促工作,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告知学生跟上进度。根据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26年1月15-29日进行,未完成学习任务的,不能参加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将不能按期毕业。

(三)做好面授、实践教学等课程教学的督学工作。对学生面授出勤、线上直播及课程回放观看记录、毕业(学位)论文写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跟进,确保按时完成

四)做好相关教学档案存档工作。记录好教学检查督学导学的时间、对象、内容,收集本年度各类教学安排、各类通知(微信、短信、电话等通知截屏)及图片材料,并建档备查。

五)做好欠费学生的学费催缴工作请各学院、校外教学点督促欠费学生及时缴清学费,清学费后方可认定相应课程学分,学分达到所学专业最低学分者方可进入毕业审核环节。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学习要求

1.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请学院、校外教学高度重视教学检查督学工作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生学习档案,动态跟踪学习进度。

2.督促学生履行好学习主体责任。请学院、校外教学点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树立“学生本人是学习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倡导学生严格遵守教学管理规定,合理安排个人学习时间,主动、自觉、独立地完成课程视频观看、章节测验、在线作业、面授学习、期末考试等各项学习任务,杜绝代学、刷课、替考等违规行为。

二)完善督学机制,实施过程监控

1. 定期通报学习进度学院、校外教学点应依据学习平台数据,定期统计并发布学课程视频观看完成进度等数据,对学习进度滞后、活动参与度低的学生进行重点督学

2. 建立分级预警与干预机制。 建立“提醒预警警示”三级督学机制通过群通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对全体学生进行常规提醒对学习进度滞后或未按时完成学习的学生进行预警,并了解原因,提供督学导学帮助。对长期未登录、学习进度严重滞后学生发布警示,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取消考试资格、清退学籍等)。

3. 落实关键节点重点督促工作。在学期初、期中、期末以及考试预约期等关键时间节点,加大提醒和督促力度,确保学生明确各阶段任务要求。

(三)重申学习纪律,规范学习行为

1. 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参加面授或直播课程,须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参与教学互动。

2.积极主动完成自学。网络课程的学习过程性考核(如视频观看、测验、作业等)和期末考核成绩共同构成课程总成绩。学生需重视平时学习积累,按时质完成自学任务。

3.诚信应对各类考核。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端正考风,诚信应考,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

三、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校外教学点加强与学生的沟通联系,注重人文关怀,在督促学习的同时,帮助学生克服工学矛盾等实际困难。同时,全体学生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适应当前学习模式,以顺利完成学业。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或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71-3260488。

特此通知。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