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
论文二次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5年06月04日 18:34
各学院、校外教学点及论文二次答辩学生:
根据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为做好2025年论文二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适用学生范围
参与2025届论文批次并进入答辩环节、且在最长申请学位或毕业年限内的学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
1.已安排2025届论文批次毕业答辩,且学生论文总评成绩<60分。
2. 已安排2025届论文批次学位答辩,且学生论文总评成绩<70分。
二、 二次答辩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时间
2025年6月21—22日,可申请参加2025年论文二次答辩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具体答辩时间及分组安排以广西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教务管理系统”)显示为准。
(二)答辩地点
学位答辩(现场答辩)地点安排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校本部,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具体教室以教务管理系统显示为准;毕业答辩(线上答辩)室的具体会议号以答辩工作群通知为准。
三、答辩形式
本次答辩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安排,答辩分两种形式进行:
(一)毕业答辩(线上答辩):仅申请毕业的学生采取线上视频答辩的形式,使用软件为腾讯会议。
(二)学位答辩(现场答辩):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
四、二次答辩工作要求
(一)答辩报名
1.学生自愿报名。拟申请二次答辩的学生,请于2025年6月9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报名(需在2025届论文二次答辩批次初次提交论文截止时间前,上传论文稿件,按时提交稿件则视为报名参加二次答辩批次,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报名)。二次答辩仍按原定评分标准,综合学生论文质量及当次答辩表现进行评分,并非参加即可通过,请学生知悉并慎重报名。
2.论文方向及答辩类型不变。参加论文二次答辩的学生需与系统上2025届论文批次的论文方向保持一致,不予更换答辩类型。
(二)论文定稿、检测、评分
学生应在系统上传经过完善后的论文稿件,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指导教师定稿、查重、评分,评分(指导成绩)≥60分的学生可进行二次答辩。
(三)注意事项
二次答辩的成绩只能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或之后批次的毕业或学位申请。
五、答辩流程
(一)按照答辩时间,答辩组工作人员召集答辩教师、答辩学生进入线上或线下答辩室,做好答辩全程录制工作。
(二)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程序、答辩纪律和学生答辩次序。
(三)答辩正式开始。每位学生的论文答辩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身份核验:进入答辩室后,线上答辩的学生请对准摄像头展示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现场答辩的学生请于答辩开始前按时到场签到,并在登台答辩时将身份证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
2.论文自述。由答辩学生自述论文,时间不超过3分钟。自述内容包括:
(1)毕业论文选题背景和意义;
(2)毕业论文主要研究方法、参考资料及主要内容;
(3)毕业论文研究的创新点及价值等。
3.接受提问。答辩学生自述完毕后,由答辩教师向答辩学生提问。
(1)所提问题须是学生所写毕业论文紧密相关的问题;
(2)答辩学生自行做好问题记录,如有必要,可请提问人重复一次。
4.问题准备。论文答辩是否设置“问题准备”环节,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确定,如设有此环节的,答辩学生记录好答辩问题后,可稍做准备。
(1)准备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具体时间由答辩小组组长在答辩开始前公布);
(2)准备期间可查阅论文和相关文献书籍资料,并可将回答要点书写在纸上带入答辩席。
如经专业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不设“问题准备”环节的,学生在提问结束后,直接进入“回答问题”环节。
5.回答问题。学生就答辩教师所提问题进行回答。
(1)回答问题不超过6分钟;
(2)在答辩过程中,如有需要,答辩老师可以追加提问,追加提问由答辩学生即时回答。
6.教师点评。答辩教师应根据学生论文质量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详细点评(2分钟左右)。
7.教师评分。答辩教师应根据《广西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标准(文科/理科)》(附件2),综合学生论文质量及当次答辩表现进行评分,答辩现场不予公布答辩成绩,最终结果以教务管理系统显示为准。
(四)答辩过程中,答辩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学生需于6月23日前登录系统填写、提交答辩记录,以便答辩教师及时进行审核、填写答辩小组评议意见。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学生务必提前加入相应答辩工作群,学校将于答辩前一天安排毕业答辩测试,具体时间由本答辩组工作人员提前在工作群通知,学生原则上应参加毕业答辩测试,提前熟悉腾讯会议的使用,检查、测试摄像头和麦克风是否正常运行。
(二)请各位学生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参加学位答辩的学生需将论文定稿完整版打印一式四份,并在论文首页右上角写上本人答辩序号,答辩当天带至答辩现场,于答辩签到时交三份给答辩教师,一份自留备用。
(三)请各位学生提前协调好时间,按要求准时参加答辩,答辩当天迟到的,安排在最后答辩;答辩当天缺席或放弃答辩的,答辩成绩为0。
(四)特别提醒:此次答辩为2025年最后一次答辩,请学生认真对待。
(五)论文成绩相关说明
1.论文总评成绩=指导成绩×50%+答辩成绩×50%
2.毕业论文成绩认定:学生本人参加过毕业论文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指导成绩≥60分且论文总评成绩≥60分,则毕业论文成绩合格,可申请毕业。
3.学位论文成绩认定:学生本人参加过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指导成绩≥60分且答辩成绩≥60分且论文总评成绩≥70分,则符合学位申请论文成绩要求,可申请学位。
(六)本次答辩费由学校支出,各校外教学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
(七)请同学们做好出行途中的个人安全与防护措施。
七、材料整理和提交
请各校外教学点于2025年7月10日12∶00时前,将经答辩后修改、装订好的完整版学位论文纸质和电子文档一份、一起寄(传)送给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审核存档,未尽事宜,可提前和继续教育学院沟通协商解决,联系电话0771-3260488。
特此通知。
附件:1.可申请参加2025年论文二次答辩学生名单
2.广西民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定标准(文科/理科)
3.广西民族大学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清单一览表
广西民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