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利用学校资源,提高非学历教育办学质量、办学水平和社会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专家在非学历教育项目立项、建设、课程开发等方面的政策研究、咨询指导作用,经研究,我院拟牵头组建学校非学历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工作职责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有参与非学历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熟悉高等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对国内外继续教育、非学历教育理论和实践有较深入研究,了解非学历教育业务,在非学历教育管理方面有一定经验,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委员可以是有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学校相关学科带头人和非学历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
3、非学历教育专家指导委员职责,主要是为学校开展非学历教育工作提供咨询、指导服务和规划建议,提供相关专业领域和管理背景非学历教育课程设计意见和建议,参与教学评估等。在为各单位提供非学历教育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时,可酌情获得相应的酬劳。
二、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可推荐1-2名。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负责审查专家推荐表,填写电子表格并打印盖章,于4月28日前报送到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余高,3262669。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4月11日